资本市场可谓近年来中国经济元素中最受关注的名词之一。资本市场最近一次为普通百姓耳熟源于2006、2007年的全民皆股,当然也因为2008年的崩盘式下跌。实际上,资本市场含义甚广,健全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涵盖了证券市场(股票市场、长期债券市场、长期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长期信贷市场(长期抵押贷款、长期项目融资等)、衍生工具市场(商品期货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等)。我国根据特定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了优先发展证券股票市场的资本市场发展思路,推动了经济和金融体系的改革,引领了一系列经济和企业制度变革,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对中国经济和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本文讨论的资本市场仅指我国证券市场中的股票市场。
资本市场的本源功能是融资功能,而我国资本市场在近几年的发展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功能。当前,国内证券市场上的融资方式主要有IPO(首次公开发行)、定向增发(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几种方式。下面结合宁波城投的发展及宁波富达的实际情况对这几种方式的可行性进行探讨:
一、IPO
通过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方式,是直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最典型方式。在发行之前,公司一般须进行业务的主辅分离和股份制改造,即通过剥离辅业的方式改造成主业突出盈利能力强的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要求较高,对发行人的主体资格、对立性、规范运作、财务与会计、募集资金运用以及现有资产质量和持续发展能力有严格的规定和考量,同时审批程序颇为复杂,发行的总体耗时较长。
(1)城投公司整体IPO。城投公司整体实施IPO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整体股份制改造与非盈利资产剥离情况较复杂、资产规模与收益不匹配、众多项目尚处培育期及部分公用事业及政府项目相关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等,短期内实现难度较大。
(2)现有子公司单独IPO。梳理城投公司现有子公司及投资项目,结合证监会对IPO项目审核的相关条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就发行人主体资格明确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需3年以上,且需实现三年持续盈利。目前宁波城投下属子公司多数项目尚处于培育期,持续盈利条件并不具备;
②进行IPO的公司必须具备持续发展空间,资产质量良好,且盈利能力较强。宁波城投现有项目区域性限制明显,后续发展空间有限,获准IPO的可能性较小。
③目前证监会为鼓励大股东扶持现有上市子公司做大做强,对同一集团公司下属已有上市公司的,原则上不再批准其他子公司单独IPO 项目,尤其是相近行业。城投公司目前已拥有宁波富达。
因此,无论是宁波城投自身或者现有子公司单独IPO,目前看来都有一定的难度。公司将在市政府的指导和扶持下积极推动相关机制的理顺,对项目进行针对性的整合与培育、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待相关条件成熟,可再寻求IPO的突破。
二、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即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是目前证券市场采用较多的融资方式。定向增发这一方式的优势主要在于:
① 条件宽松、操作简单。对上市公司无相关财务指标的要求;审批程序简单;审核速度要明显快于公开发行。
② 适用面广。适用于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债权转股权、引进战略投资者、大股东单方面增资等多种要求。
大股东通过定向增发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可以选择获取股份、现金或者股份+现金的方式,即:由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定向增发股份收购资产,大股东获得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或由上市公司向机构投资者(不超过10个)定向增发股份,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大股东的资产,大股东获得现金。选择股份还是现金,主要考虑大股东的控股比例、股价时机选择、注入资产规模及大股东融资需求等因素。考虑定向增发的规模、资产收益率和目前证监会对定向增发项目审核的指导思想,若采取现金或股份+现金的方式,有大股东套现之嫌,会增加此次定向增发方案获得证监会批准的难度。城投公司目前持有宁波富达股份比例不高(24.9%),且当前宁波富达股价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向大股东定向增发的方式,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角度考虑,长期利益更为可观。
三、公开增发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行为。考虑到宁波富达的实际情况,目前不适宜选用公开增发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 业绩摊薄压力比较大;
② 将进一步大幅稀释大股东的控股权;
③ 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不符合公开增发的要求;
④ 公开发行条件较高,要求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宁波富达至2007年已不符合该条件。
四、配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配股是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目前资本市场采用配股方式较少,主要原因是融资规模较小,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配售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即最高10配3,且大股东也需按比例参加配售,以宁波富达目前4.44亿总股本计算,配股规模不超过1.33亿股。因此不能满足城投公司进行资本运作的规模要求。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城投公司目前不适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主要有:
① 根据发行条件,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宁波富达至2007年已不符合该条件;
② 公司付息还款压力较大,特别在发行前期,对公司现金流要求较高;
③ 涉及转股、担保等事项,程序较为繁杂。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为确保此次运作的顺利实施和国有资本的长远利益,采取由宁波富达向城投公司定向增发股份的方式是当前较为现实的选择。
资本运作的意义
1、城投公司整合经营性资源,盘活沉淀资产,通过资本运作,不仅可以借助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融资平台,持续筹措建设资金,更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将城投公司的优质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有效提升城投公司在城市建设领域的运作实力,进一步开拓未来的业务发展空间,从而实现企业做大做强和可持续发展。
2、定向增发完成后,宁波富达将进行产业结构的整体转型,上市公司将以城建经营性资产的开发经营为主业发展方向,逐步以定向增发、公开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多种方式向城投公司收购其他培育成熟的城建经营性资产,着力提升上市公司城建经营性业务市场化运作的主业发展水平,不断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实现公司经营性资产的整体上市。
在将经营性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公司自身将明确以城建基础设施、城市共用事业、区域性一级土地开发等政府性项目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方向,充分体现公司作为城建类政府性投资公司的核心职责。
3、国有经营性资产通过体制嫁接改善其运行管理,将有效改变公司长期以来重投资建设、轻经营管理的局面。
4、上市公司主业规模的持续扩张和盈利水平的不断增长,将大幅提升公司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市值,极大地拓展资本市场融资平台和公司持续发展空间,有效平衡城建经营性资产和城市公共性项目的统筹发展,最终实现为我市城建事业可持续募集资金、并推动国有资本战略整合与布局调整的目的。
上一篇:深化融资认识 科学发展城投
下一篇:整合国有资源 疏通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