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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行跟踪审计的实践与思考

咸宁城投公司 余谋振

  国家《审计法》颁布后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审计才正式实施,整个审计重点放在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结算审计,是一种事后的静态审计监督,事前和事中基本没有审计部门介入,事前事中的审计工作量几乎为零,此时“木已成舟”,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大多已难以改变和挽回。而实行跟踪审计,有利于审计人员从投资决策开始就参与到对工程项目的监督之中,随时就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各方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及时制止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促进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正确运用权力,实施科学决策和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实施的透明度和公信度,遵循国家有关规定,防范产生错误和腐败行为。

  近三年来,市城投公司代表市政府投资了近15亿元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了确保政府投资效益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预防腐败行为,城投公司探索并引进了比较科学的政府投资工程跟踪审计制度,在工程的标底编制和工程建设过程实行跟踪审计。通过两年多的实践,跟踪审计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第一、有力规范了项目建设管理。跟踪审计克服了事后监督的局限性,有利于及时发现项目建设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并从“监督者”的角度提出审计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如在2008年某项工程标底核编过程中,跟踪审计单位发现该工程的标底定额取费方式不妥,立即报告城投公司,城投公司将该工程标底定额取费方式由市政工程定额变更为公路工程定额。在保证工程设计及质量不变的前提下,跟踪审计单位提出的建议使工程投资额由8342万元下降至6285万元,仅此一项就为政府节约资金2057万元。又如,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工程监理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因此建议市政府调整了监理管理职能,加强了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

  第二、极大提高了建设投资效益。对于政府投资巨大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关注其建设投资的效率、效益和效果。城投公司实施跟踪审计工作,开启了建设项目审计的新途径,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7年以来城投公司共进行了38个单项竣工项目的跟踪审计,合计送审金额12063万元,通过跟踪审计,审定金额为8474万元,审减了3589万元,审减率近30%。比较典型的审减工程,如金桂路右幅K0+331(工会)处降坡道路还建工程,送审金额41万元,审定金额为12万元,审减了29万元,审减率超过70%;咸宁市政府右侧道路工程,送审金额129万元,审定金额为76万元,审减了53万元,审减率达40%;咸宁市道路刷黑Ⅰ、Ⅱ标段工程,送审金额7491万元,审定金额为4815万元,审减了2676万元,审减率达36%。按照平均30%的审减率计算,2006-2008年15亿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可节约4亿元左右宝贵的建设资金。

  在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在咸宁是一个新事物,是我们探索的一个新思路、新方法,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跟踪审计怎样与政府审计相衔接、如何加强对跟踪审计单位的管理,如何最大限度发挥跟踪审计的作用等等,以下仅作一定程度的探讨。

  一是由自主审计向与政府审计相衔接转变。目前,城投公司实行跟踪审计效果显著,根据国家《审计法》的有关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结算审计。如2008年底,市审计局对咸宁市道路刷黑Ⅰ、Ⅱ标段工程造价复审,在跟踪审计单位审减2676万元的基础上又审减了146万元。因此,需要建立自主跟踪审计和政府审计相衔接的机制,使国家审计机关与社会中介机构的优势得到互补,资源实现共享,达到多赢目的。

  二是由单纯核减造价审计向项目全程审计并重转变。为进一步发挥跟踪审计的作用,要探讨跟踪审计从现在标底编制和造价审计两项工作向工程建设的的全过程,即规划设计、合同签订、投资控制、现场监管、工程变更、财务管理等环节全面介入,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全面的审计参考。

  三是由单纯造价审计向质量审计并重转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主要由施工监理单位负责,而跟踪审计单位仅仅负责单纯造价审计。随着招投标制度的建立和新型建设材料的广泛应用,跟踪审计人员应从工程质量入手,采取深入工程现场踏勘检查,揭露施工企业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等问题。

  四是由单一工程量审计向管理审计转变。针对近几年跟踪审计中发现的建设工程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较为严重和利用新材料高估冒算等的现象,跟踪审计单位应通过对招投标、施工合同和施工环节的全程监督分析,揭示施工企业、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监理和材料价格把关不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是由项目建设审计向征地拆迁审计并重转变。征地拆迁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近几年来引发矛盾较多、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审计其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政策是否公开、标准是否到位。通过审计,要让政府对群众的补偿执行到位,要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方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供政府决策。

  此外还要加强对跟踪审计单位的管理,建立投资人、工程代建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政府审计监察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建立跟踪审计单位质量考核办法,科学合理设计跟踪审计费用,以充分发挥跟踪审计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跟踪审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