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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湾里城投公司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居者有其屋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圆满完成了湾里区首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销售任务,使中低收入家庭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截止2008年5月,共兴建经济适用房4栋,114套。完成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300万元。

  一、建设情况

  湾里区首批经济适用房位于云湾公路以西(原湾里区农科所生活区),占地面积7186平方米,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容积率1.47,绿化率35%。兴建住房4栋(均为六层砖混结构住宅楼),工程技术等级为四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2007年元月开工,2008年9月全面竣工。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做到“造价不高水平高、面积不大功能全、配套完善环境美”,让群众既享受到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又享有商品房的品质;我们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标准,对工程质量实行全程监理,不定期派人员跟踪检查,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责,通过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确保了工程质量。

  在建设过程中,我们克服了人员少,资金紧张等诸多困难,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了这一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了建设任务。

  二、销售情况

  经济适用房销售是一项非常敏感、非常复杂、非常细致的工作,必须有一套严格的规范程序和操作办法。为保证销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湾里城投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严格按照《湾里区经济适用房销售工作方案》进行操作,稳妥开展销售工作。

  一是组织中签户选房,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监察局领导及区房管局干部全程监督,选房工作始终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二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购房户签定经济适用房销售合同,截止2008年11月,已全面完成销售合同的签定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经济适用房按揭贷款工作。多次召开经济适用房按揭贷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先后与建设银行南昌市城建支行、南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签订了《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湾里区经济适用房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作协议书》。工作中经常与银行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吃准按揭贷款相关政策,千方百计为贷款购房的家庭提供优质服务。在城投公司的不懈努力下,2008年9月银行贷款陆续发放,从而快速回笼了建设资金,较好地完成了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力度,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为实现“百姓安居,社会和谐”的目标而不懈努力,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昌市湾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