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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意见

  市辖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北海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加强政府投融资管理,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切实发挥政府投融资主体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现就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时间换空间、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的发展理念,以创新、改革、开放为主题,学习和借鉴重庆等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平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打破界限整合资源”的原则

  从有利于北海发展的大局出发,打破部门、行业、区域界限,对全市的国有资产进行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二)坚持“资源跟着项目走”的原则

  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按各投融资平台企业的职能定位、承担的任务注入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随着资产走。

  (三)坚持土地统一管理的原则

  投融资平台企业投资项目储备用地的收储、出让必须通过市政府批准。土地的储备和出让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土地出让收益注入或拨付给投融资平台企业。

  (四)坚持风险防范的“四不”原则

  各投融资平台企业的专项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投融资平台企业不得对外担保,相互间担保需报请市政府批准;投融资平台企业不得从事股票、期货、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特殊情况报市政府批准;投融资平台企业不得擅自处置资产,确需处置的实行分级审批。投融资平台企业坚持市场经营原则,各公司在资产与负债、投入与产出、现金流三个方面保持相对平衡,防止投资过度膨胀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实行稳健的财务政策。

  三、目标任务

  (一)总量发展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资源整合,盘活政府可调控的资产、资金、资源,培植资产规模大、资产质量优、净资产收益率、融资能力强、偿债能力佳、发展前景好的“借、用、管、还”一体化的政府综合性投融资平台企业。

  (二)融资目标

  通过融资创新,确保投融资平台企业的持续投融资能力,充分吸纳各类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放大政府资产和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益,使之成为政府引导社会投资、行使政府投资职能的主要力量。

  (三)国资监管体系目标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国有资产营运监管体系,落实公司自主经营权,明确公司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完善公司章程,理顺公司国有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关系,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形成规范、科学的决策、执行、监督管理体系。

  四、培植、壮大投融资公司

  (一)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

  1.职能定位:筹集资金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国有资产的运营,筹集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建立土地储备专库并享有专库土地出让收益。

  2.资源配置:在已划转污水处理厂、高隆公司、慧诚公司、建设大厦主楼等资产的基础上,将自来水公司国有产权划转注入城投公司,并将污水处理收费权划转给城投公司;赋予相应的城市地下管线和城市道路、路灯、广场等空间媒体资源的经营管理权或收益权;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城市建设维护费补充注册资本金;将政府各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存量国有土地及房产(含廉租房)等资产注入城投公司;将城投公司已收储的国有储备土地办理储备土地证到城投公司名下。

  (二)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港公司”)

  1.职能定位:筹集资金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铁山港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海市工业发展方向的支柱产业和中小企业项目进行投资,筹集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建立土地储备专库并享有专库土地出让收益。

  2.资源配置:在划转北暮盐场国有产权的基础上,将国发公司的国有股权、湖海公司的北海国有股权、建港投资开发公司等国有资产划转注入路港公司;赋予路港公司铁山港工业区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经营管理权、收费权,相应的城市地下管线和城市道路、路灯、广场等空间媒体资源的经营管理权或收益权;信达公司北海地区48户贷款资产包中的市本级土地使用权;统一负责铁山港工业区规划范围内的围海造地;市财政每年将收取的铁山港工业区市政设施配套费拨付给路港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区内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将路港公司已收储的国有储备土地办理储备土地证到路港公司名下。

  (三)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集团”)

  1.职能定位:筹集资金进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景点景区建设,根据政府授权对全市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筹集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建立土地储备专库并享有专库土地出让收益。

  2.资源配置:在已划转北海市老城文化旅游公司、北海银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北海市海城区涠洲岛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市旅游有限公司、北海新家园公司债权、南海大酒店等国有资产的基础上,理顺资产产权关系,将旅游集团经营管理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银滩、金海湾、涠洲景区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划拨到旅游集团名下;将海之旅旅行社95%的国有股权、新奥航务有限公司(涠洲岛西角客货码头)51%的国有股权(基础设施和土地等资产),涠洲岛南湾码头资产,竹林盐场,大清邮局,珠海路上的市房产局17栋公房以及市教育局、民政局、侨联公房划转注入旅游集团;配套银滩景区、老城景区停车场和门景区的用地;依法依规授予涠洲岛公共汽车、旅游车队和海底珊瑚观光特许经营权;研究探讨开征旅游价格调节基金或旅游生态资源开发保护费、北海老城资源保护费,以充实公司资本金;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旅游产业专项资金(含银滩维护费)补充注册资本金;将世纪苑土地列入旅游集团土地储备专库。

  五、建立项目投资平衡补偿机制

  市政府根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性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平衡补偿,保证投融资平台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能够顺利回收项目建设资金并获得适当的投资收益。即:经审计确认的项目投入+融资合理成本+合理利润+移交前的维护成本=现金划拨+项目匹配收储土地收益+特许经营权收益+项目经营收益(特指经营性项目).

  (一)平衡补偿方式

  1.现金划拨:在财力许可情况下拨付项目资本金。

  2.土地匹配: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总量的前提下,鼓励投融资平台企业筹集土地储备专项资金,通过土地储备机构收储土地,建立土地储备专库,以依法出让的土地出让收益进行补偿。

  3.特许经营权收益:对特许经营权收益进行评估,给予投融资平台企业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若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招标的,以特许经营权收益作为投资补偿。

  补偿方式可以是单一方式,也可以是多种方式的组合。

  (二)审批程序

  1.投融资平台企业根据市政府审定的项目,提出项目投资平衡补偿的申请。

  2.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建委、审计局、监察局及相关专业机构组成审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订补偿平衡方案。必要时可引入中介机构进行相关事项的评估。

  3.市政府对项目投资平衡补偿方案进行审定。

  对本意见下发前已实施的项目,由市财政局商投融资平台企业,根据投融资平台企业注入资产、土地收储等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

  六、加强土地储备出让管理,增强土地的融资功能

  (一)赋予投融资平台企业参与土地储备职能

  同意投融资平台企业在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建立土地储备专库,并将其出资收储的国有储备土地办理储备土地证至投融资平台企业名下,用于项目融资。赋予投融资平台企业对所投资项目周围土地的优先收储权。

  (二)规范土地收储出让制度

  项目土地匹配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土地储备应先行于项目建设,以取得收益最大化。

  投融资平台企业所收储土地的年度出让计划应在上年10月上报,由市政府土地审批委员会审定后按计划出让。

  投融资平台企业储备土地出让收益列入财政预算,拨付给投融资平台企业。投融资平台企业储备土地的收储成本在土地出让后5个工作日内送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在土地出让金上缴国库后5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收储成本及土地收益拨付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投融资平台企业。

  七、建立投融资平台企业运营监督管理机制

  (一)加强政府规划和政策引导

  各投融资平台企业要按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企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计划。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和调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指导目录,明确政府鼓励、限制和禁止类投资项目。加强和改进投资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投资状况的监测分析。

  (二)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相结合,把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及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要真正落实国资委、董事会、经理层3个主体的人事决策权和人事选择权,研究制订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理顺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明确各自职责范围。要建立企业外部董事、监事会委派制度,营造董事会、监事会自律氛围,形成科学完备的董事会、监事会决策机制和监督制衡机制。

  (三)建立激励机制

  属于公务员兼职的投融资平台企业工作人员一律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实行基本年薪制和绩效年薪制。按照“合理界定、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绩效年薪。对政策性业务的管理,以定性考核为主,定量考核为辅,重点考核政府确定融资和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对经营性业务的管理,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主要考核经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四)建立监管机制

  1.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投融资平台企业提出项目建设计划和项目融资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国资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2.建立重大事项监管制度。投融资平台企业以国有资产(资本)进行投融资、产(股)权变动、资本经营预决算、收益分配、子企业设立等事项报市国资委审批,重大事项报市政府审批。资产处置根据数额大小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由市国资委制订实施细则。投融资平台企业进行职能范围外的投资、股权合作、对外担保等事宜,必须报市政府审批。

  3.建立工资总额和用工总量控制制度。由市国资委根据投融资平台企业项目建设和经营情况核定。新增用工一律实行聘任制。

  4.建立财务总监委派制和年度审计制度。市财政局委派财务总监,对投融资平台企业实施日常财务监管。市审计局对投融资平台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有效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5.建立过失责任追究制度。市监察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及违规进行投融资活动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八、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共同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

  为确保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协调解决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订支持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政策,减免相关收费,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不断壮大投融资平台企业。涉及资产划拨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确保本部门和相关企业在资产划拨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0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