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精神,江西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13日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计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2〕2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全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好理解相关内容,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计量事关国计民生,计量发展水平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撑。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就进一步加快国家计量事业发展、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做出战略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江西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并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二、《实施意见》主要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江西明确中长期计量发展目标,加快构建全省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主要指标包括: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到1800项以上,建成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家,建设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5家,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1家,法定计量机构中注册计量师占比达到60%,全省强检项目建标覆盖率达到90%以上,编制地方急需检定规程/规范60项,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5000家以上。
到2035年,全省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取得全面进展,部分领域计量科技创新力、影响力达到国内领先,现代化计量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民生计量得到充分保障。
三、《实施意见》主要考虑
一是坚持统筹当前,着眼长远。紧紧围绕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目标,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聚焦全省计量发展瓶颈和难题,统筹好当前和长远、内部和外部的关系,科学合理规划2025和2035年江西计量发展目标及实现措施。
二是坚持立足省情,服务发展。重点是结合江西省经济发展特点和实际,充分体现江西特色,统筹推进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在基础支撑能力、科技创新水平、服务保障能力、监督管理机制方面发力,满足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监管。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重点提升基础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细化计量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民生计量监督管理措施,优化民生计量服务,探索建立新型计量监管模式,着力解决好民生计量的“堵点”“盲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实施意见》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结合江西实际需要,从计量能力建设、计量科技研究、计量应用、计量监督管理4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计量能力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制定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指导性意见,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覆盖率等重点任务。
二是加强计量科技研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提出了在省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计划中设立“计量科技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实施“科技+计量+产业”联合计划,支持开展计量技术创新研究;实施标准物质能力提升工程;优化计量科技创新生态,加大产学研用计量科技合作等重点任务。
三是强化计量应用,支撑重点领域发展。围绕制造业需要、“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需要、人民健康与安全需要、交通运输领域需要等,提出了加强相关计量应用的重点任务。
四是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升计量监管效能。提出了聚焦电子信息、交通、流量、长度、衡器等成立省级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强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实现全省民生领域主要强制检定项目全覆盖;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模式;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等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