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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三次理事会暨会员大会决议

赣城投协文 [ 2018 ] 15 号

  2018年12月5-6日,江西城投协会第四届三次理事长会议到景德镇市政府的重视、关怀与各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景德镇紫晶酒店胜利召开。会议由协会副会长、上饶市城投董事长詹晓华同志主持。来自全国城投协会、景德镇市政府、全省11个设区市、12家副会长单位及73家会员共207名代表参加会议。

  出席会议主要领导有:

  江西省景德镇市市长助理姜峰同志

  全国城投协会副秘书长王润涛、主任郑大海同志

  协会会长、南昌市城投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涂建平同志

  协会秘书长冯敏同志

  副会长单位、景德镇城投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鸿云同志

  副会长、新余市城投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浪平同志

  副会长单位、南昌市建筑设计院院长黄小燕同志

  副会长单位、吉安市城投总经理陈谦昌同志

  副会长单位、吉安市新庐陵投资总经理肖霓珍同志

  副会长单位、赣州市城投副总经理江学忠同志

  副会长单位、抚州市城投副总经理刘海泉同志

  副会长单位、鹰潭市国资副总经理洪火明同志

  副会长单位、宜春市城投副总经理徐红济同志

  副会长单位、九江市城投财务总监扶圣才同志

  副会长单位、萍乡市城投总经理助理李树财同志

  以及特邀前来为本次会议授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吴亚平教授。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会议,主要围绕“新形势下城投转型与发展”主题展开各项议程:

  一、景德镇市市长助理姜峰致辞。

  二、全国城投协会副秘书长王润涛致贺辞。

  三、宣读省住建厅行业综合党委贺信。

  四、副会长单位、景德镇城投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鸿云讲话。

  五、协会会长、南昌城投董事长涂建平作《工作报告》。

  六、宣布新入会单位、颁发会员牌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吴亚平讲授“新形势下城投转型与发展”课题。

  第二阶段是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事项,形成决议如下:

  一、表决通过协会第四届三次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表决通过协会《章程》(2018年12月修订)。

  三、讨论、表决通过会员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从10000元/年调整到15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从7000元/年调整到10000元/年;

  3、会员单位从5000元/年调整到7000元/年。

  以上会员会费包含会员(代表)大会每家单位2名代表会务费。

  四、依据江西城投协会《章程》(2016年修订)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同意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加入协会,并成为副会长单位;同意抚州市东乡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抚州市崇仁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市安远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于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5家市、县级城投加入协会。

  五、依据江西城投协会《章程》(2016年修订)第二章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对两年以上未缴纳会费、未参加协会活动的赣州崇义县城投公司、上饶市城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进行退会处理。

  六、会议明确“江西城投协会2019年信息工作会议”召开地点为赣州石城县,由石城县城投集团承办;2019年第四届四次理事会暨专题研讨会召开地点为吉安市,并由吉安市城投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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